拟建年产电子元件144万件的电子元件厂。该厂年生产300d,每天工作1班,每班8h。各车间的厂房高12m,废气处理装置的排气筒均设置在厂房外侧,配套建设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和全厂污水处理站。 喷涂和烘干车间的单件产品二甲苯产生量为5g,产生的含二甲苯

admin2016-12-22  24

问题 拟建年产电子元件144万件的电子元件厂。该厂年生产300d,每天工作1班,每班8h。各车间的厂房高12m,废气处理装置的排气筒均设置在厂房外侧,配套建设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和全厂污水处理站。
    喷涂和烘干车间的单件产品二甲苯产生量为5g,产生的含二甲苯废气经吸收过滤后外排,净化效率为80%,排气量9 375m3/h,排气筒高15m。
    各车间生产废水均经预处理后送该厂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出水达标后排入厂南1km.处的一小河。各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见表1-1。

    (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96)规定,二甲苯排气筒高度1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70mg/m3。)
    问题:
该厂二甲苯的排放是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简述理由。

选项

答案(1)不符合。 (2)理由:①车间生产电子元件=144×104÷300÷8=600(件/h);二甲苯的排放速率600×5×10-3×(1—80%)=0.6(kg/h);二甲苯的排放浓度=0.6×106÷9 375=64(mg/m3)。②排气筒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无其他建筑物,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符合要求。③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标准规定排气筒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现有排气筒高度不符合要求,故排放速率应按标准值的50%即0.5kg/h执行,排放超标。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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