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著作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关于著作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1-17
27
问题
关于著作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原作品内容未作改动仅进行筛选、汇编而产生的作品,汇编人不享有著作权
B、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原著作者和制片者共同享有
C、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D、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作品的著作权也随之转移
答案
C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据此,A项表述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据此,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应由制片者享有。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C项表述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作品等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此规定为著作权和物权的分离原理,即作品原件的物权转移了,作品中含有的著作权不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随物权转移,这是著作权和物权分离原理的例外性规定。可见,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6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6年单选34)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2010年简答56)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2016年多选50)甲公司买通乙公司员工,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客户进行交易。甲公司的行为侵害了乙公司的()。
(2016年单选38)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2005年单选4)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有人认为:“权利在先,效力优先。”请运用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和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试论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交付”的含义。(2)“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含义。(3)动产物权的变动和公示原则的关系。
随机试题
女,12岁。发热、乏力2周。5天来左膝关节、右踝关节相继发红、肿痛,并有活动障碍,心尖部有Ⅲ级收缩期杂音。血象:WBC17乘以十的九次方/L,N80%.,血沉50mm/小时,心电图示:I°传导阻滞。
肱静脉血栓形成可引起()
外邪从口鼻、皮毛入侵,首当其冲者
男,20岁。腹部被自行车碾过,尚未明确诊断,观察期间错误的处理是()
1个英文字母占1个字节,1个汉字占2个字节。()
待估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为150万元,竣工于1995年底,假定1995年的价格指数为100%.,1996~2000年的价格指数每年增长幅度分别是11.7%.、17%.、20.5%.、6.9%.和4.8%.,则2000年底该建筑物的重置成本最有可能是(
在下列情况下,应当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企业有()。
2004年10月10日,A公司收到一张应由A公司与B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A公司会计人员李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B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印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A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
为了减少天然气使用中的浪费,某区政府将出台一项天然气调价措施:对每个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和工业用户,分别规定月消费限额;不超过限额的,按平价收费;超过限额的,按累进高价收费。该项调价措施的论证报告估计,实施调价后,全区天然气的月消耗量至少可以节省10%。为了
Familyviolenceaffectsthebrainsofchildreninmuchthesamewaycombataffectssoldiers,accordingtoarecentstudy.The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