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39题)
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39题)
admin
2015-05-18
33
问题
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39题)
选项
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
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
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
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
答案
C
解析
选项A主要涉及专门法院管辖及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第一,关于专门法院管辖的问题。我国除设立地方法院之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受理特定范围民事案件。第二,关于军事法院的受案范围。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双方均是军人或军队内部单位的民事诉讼,涉及军事机密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军事法院管辖。对于一方是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案件,只有在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起诉时,军事法院才应当受理。如果当事人未向军事法院起诉,则应由地方法院受理。因此,选项A认为都应由军事法院受理的表述错误。
选项B涉及涉外专属管辖的确定原则以及管辖范围。首先,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其次,涉外专属管辖的案件范围是针对在中国履行的三类合同而言,并非此三类合同主体与其他主体发生的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可知,涉外专属管辖案件范围为: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引起的纠纷。因此,选项B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范围,选项B错误。
由于专利案件的日益增多,如将所有专利案件的审级仍规定在中级人民法院。不仅加重中院的案件负担,而且有可能降低专利案件的审理水平。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小部分基层法院已经具有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授予其部分专利案件的初审管辖权,可以适当减轻中院负担,平衡法院的案件负担。因此,选项C正确。
选项D是对专属管辖与管辖恒定原则的考查。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包括三类案件:一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二是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三是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管辖恒定原则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相关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可见,选项D因不动产发生的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而非体现管辖恒定原则。因此,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z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异议的相关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物权的客体,表述正确的是: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
甲公司与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甲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接到一审法院报送的案件之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于是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中方与外方合作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其协商约定的事项中,哪些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甲乙两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乙国出口商向甲国出口轮胎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乙国轮胎出口企业损失严重。乙国政府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胜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一第44题)
王某向刘某借款3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05年3月3日,在借条的背面写明“担保人”,李某在“担保人”下签名。借款期限届至,王某未还款。刘某于2005年8月11日分别向王某要求还教。向李某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王某以无力还款,李某以自己并非保证人为由予以拒绝。
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28题)
随机试题
Thisis______thelatestexampleofgovernmentinterference.
采血前需对采血袋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包括
A.单个浅表溃疡B.肠壁全层的结核杆菌浸润C.多发浅表溃疡D.肉芽肿形成E.干酪样坏死并组织癌变溃疡型肠结核病理特征是
乳牙继发龋的特点是
男性,9岁,尿少浮肿1天。体检:眼睑部浮肿,血压140/100mmHg,尿蛋白(+),尿红细胞(+++)。该患儿诊断是
下列特征中,属于商誉特征的是()。
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所承担的任务是()。
日本政府最近发起一项新的运动,()家庭关掉电视,提醒人们不要迷失在小屏幕前,应该多去户外活动。
对于舆情应对,政府不可谓不重视,但“信息不透明,手段不科学,态度不诚恳"却是某大学教授总结出的政府应对舆情危机的三大弊病。例如,面对民生问题中的种种质疑,有关部门的回应却常常让人觉得“雾里看花”。在塑化剂排查中称“抽检的140多份方便面样品,未发现人为添
Nowadays,incominggenerationsreallyrelyonthepowerofthe"Internet"whenitcomestosearchingforinformation.Justty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