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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居民甲到广州沙河区打工,下落不明已近2年,其亲属一直未提出过宣告其失踪的申请。现甲妻将户口迁回娘家沈阳市,并欲起诉与甲离婚。该离婚诉讼应由( )管辖。
武汉市居民甲到广州沙河区打工,下落不明已近2年,其亲属一直未提出过宣告其失踪的申请。现甲妻将户口迁回娘家沈阳市,并欲起诉与甲离婚。该离婚诉讼应由( )管辖。
admin
2021-08-03
27
问题
武汉市居民甲到广州沙河区打工,下落不明已近2年,其亲属一直未提出过宣告其失踪的申请。现甲妻将户口迁回娘家沈阳市,并欲起诉与甲离婚。该离婚诉讼应由( )管辖。
选项
A、武汉市甲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
B、广州市沙河区人民法院
C、沈阳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D、甲未经宣告失踪,甲妻不可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答案
C
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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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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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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