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admin
2018-07-03
33
问题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
材料③:同年6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丙公司。同年8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材料④:同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请回答题。(2013年卷三86~91题)
根据材料①,关于甲公司、乙公司与银行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欠乙公司2000万元债务没有消灭
B、甲公司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C、银行因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
D、甲公司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行为属于代为清偿
答案
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善意取得、代为清偿。本题中甲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是代物清偿的协议,不是代为清偿。代物清偿,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其所负担的给付,从而使债消灭。债务人原则上应依债的标的履行债务,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债务人也可以代物清偿,代物清偿仍然发生债的消灭的后果。根据民法理论,代物清偿协议为要物合同,即代物清偿的协议必须实际履行之后(动产要交付,不动产要过户)才能产生清偿的后果。具体来说,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必须有原债务存在;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必须有当事人双方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必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如果没有实际履行,不能发生债权消灭的后果,故A项正确。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甲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行为,显然不是代为清偿,故D项错误。由于甲没有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给乙,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仍然归甲所有,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抵押的行为是有权处分,故B项错误。银行在办理抵押登记以后,可以获得抵押权,但由于甲设定抵押时是有权处分,而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因此,银行获得抵押权不可能是依善意取得,故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v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
张某欲在自己房屋的楼道口改造一个杂物问,邻居华某认为张某的这一行为会减少楼道面积,大大影响自己上下楼道的方便,于是坚决阻止张某的改造行为,阻止无果后,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禁止张某的行为,华某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下列哪些种类?()
某基层法院在执行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时,发现判决有严重错误,继续执行可能导致执行回转困难,下列基层法院的做法错误的是:()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小食品店,并依法登记取得了字号。因该合伙组织分别与A、B、C三公司纠纷的诉讼全部败诉而进入到执行程序。在执行中,该合伙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A、B、C三公司的债务。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83题)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49题)
随机试题
以企业最终成果作为计算依据的是()
李煜《虞美人》借景抒情的特点是()
(2003年)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渗水系数是指在单位时间内渗入路面规定面积的水的体积,以mL/s计。()
已知点沿x轴作直线运动,某瞬时速度,瞬时加速度为,则1s以后点的速度大小为()。
2004年甲将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租给乙居住,租期3年。租期届满,乙继续居住,并按时缴纳租金。2008年乙出差两周,在此期间,甲决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出售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乙归来时,丙即要求乙搬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最容易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的融资方式是()
数列的通项公式为()。
周末,几个老朋友常凑在一起聊天。
TheColdWarmaybeoverinEurope,butitisverymuchstillwithusinAsia.TheNorth-SouthdivisionontheKoreanPeninsul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