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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高某于2009年4月8日失去音讯,生死不明,家中有配偶孙某、母亲张某、弟弟高二某、儿子高小某,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高某于2009年4月8日失去音讯,生死不明,家中有配偶孙某、母亲张某、弟弟高二某、儿子高小某,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
2020-09-24
31
问题
高某于2009年4月8日失去音讯,生死不明,家中有配偶孙某、母亲张某、弟弟高二某、儿子高小某,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如果孙某申请宣告高某死亡,最早的时间为2013年4月8日
B、如果孙某申请宣告高某失踪,张某、高二某均表示赞同,但高小某主张宣告高某死亡,则法院应宣告高某死亡
C、如果高某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则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高某死亡的日期
D、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留个人房屋由高小某继承,后高小某将其出售于吴某。如果高某重新出现,其死亡宣告被撤销,则其不可以要求吴某返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高小某按房屋价值给予补偿
答案
A,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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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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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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