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判公开原则。(西南政法2009年研)

admin2014-12-08  16

问题 论审判公开原则。(西南政法2009年研)

选项

答案(1)审判公开原则的含义 《刑事诉讼法》第11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审判公开的含义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不公开审理,就是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不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外的公民公开,不向社会公开,不允许新闻界采访、报道。审判公开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诉讼原则之一,它不仅是刑事诉讼实体公正的必要保障,也是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重要内容,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审判公开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一切审判活动除了依法不公开的以外,都要公开进行,并最大限度地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从而实现透明审判的诉讼原则。公开审判只是审判公开的一个方面,一个形式意义的方面。公开审判是相对于不公开审判而言的,主要指庭审方面。 (2)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参见本章复习笔记相关内容) (3)审判公开的程序 审判公开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以便群众能够到庭旁听;定期宣判的案件,宣判日期也应先期公告。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时,应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允许其了解案情,到庭陈述、作证、辩护以及行使其他诉讼权利。 (4)审判公开原则的意义 审判公开是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保障诉讼的民主性、公正性的关键措施。 ①法院通过审判公开,将审判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加诉讼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防止法院执法不公造成错案。 ②审判公开体现了诉讼的科学性,可以促使侦查、起诉、审判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和保证诉讼质量,防止片面性,客观公正地查明案件情况,正确地适用刑法。 ③审判公开也是法制宣传和教育的有效途径。通过公开审判,使社会了解案情,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自觉守法,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审判公开对社会危险分子也会产生震撼作用,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预防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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