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公司将售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打包出售。甲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 )。[2019年法硕(法学)真题]
甲公司将售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打包出售。甲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 )。[2019年法硕(法学)真题]
admin
2022-09-19
49
问题
甲公司将售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打包出售。甲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 )。[2019年法硕(法学)真题]
选项
A、个人信息权益
B、身份权
C、信用权
D、姓名权
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益,是指个人信息本人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害的合法权益。本题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属于个人信息,甲公司将其出售,侵害了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权益。B项,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依法享有的维护一定社会关系的权利,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本题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各种信息均不属于身份权范畴。C项,信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资信利益。本题中的信息并非信用,且我国民法并未规定信用权。D项,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本题中甲公司并未干涉、盗用和假冒用户的姓名,不构成对姓名权的侵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k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1年3月2日,甲、乙成立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4月1日,丙加入该普通合伙企业,此时该普通合伙企业负担对外债务2万元。对于该债务()
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负担行为的是
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夫或妻个人财产的情形是()。
甲(17周岁)盗窃父亲的财物5000元,甲的父亲要求不予追究,则对甲的行为()
下列选项中,关于承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不是放火罪与用放火手段杀人的区别的是()。
王某为一家国有企业的总经理,一日王某去仓库找仓库保管员梁某,梁某不在,但是忘了将仓库的门锁上。王某发现仓库的门没锁,顺手拿走两台笔记本电脑,后来将一台电脑送给朋友,一台留给上大学的独生子使用。梁某因仓库丢失笔记本电脑而被单位开除,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甲为牟取暴利组织某省高校的王某等数十名在校大学生充当“枪手”,进入邻省某县代替李某等参加高考。同时,又组织张某等数十名在校大学生充当“答题手”,进入邻省某县帮助赵某等参加高考。为保证替考顺利进行,甲买通监考教师乙在开考后用微型摄像机扫描试题,并传送给张某等
抵押权[武大2020年研;中财2017年研;东财2015年研;人大2013年研;华中农大2011年研]
随机试题
外感病如见舌色深绛,多提示
男性,50岁,患下肢大隐静脉曲张,病人站立在大腿中部扎止血带,然后患者下蹲15次后,曲张静脉空虚萎陷,说明
有关X线对比度的叙述,错误的是
A.下肢外侧后缘B.上肢内侧中线C.下肢外侧前缘D.上肢外侧中线E.上肢内侧后缘患者疼痛沿三焦经放散,其病变部位在()
刑法的时间效力
战略风险管理的作用包括()。
甲认为自己工作成绩突出,估计自己能分得高额奖金,便预定了一辆汽车。然而,甲未能如期获得该笔奖金。那么甲预定汽车的行为是()。
下列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有()。
执行语句Open"Tel.dat"ForRandomAs#1Len=50后,对文件Tel.dat中的数据能够执行的操作是______。
期金合约的交割月份由()规定,期货交易者可自由选择交易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