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admin2021-07-05  22

问题 甲展览馆委托雕塑家叶某创作了一座巨型雕塑,将其放置在公园入口,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版权归属。下列行为中,哪一项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选项 A、甲展览馆许可乙博物馆异地重建完全相同的雕塑
B、甲展览馆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C、个体户冯某仿照雕塑制作小型纪念品向游客出售
D、游客陈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雕塑拍照纪念

答案D

解析 首先,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委托创作合同中未约定著作权归属,所以该雕塑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叶某,展览馆可以取得雕塑所有权。A项属于复制行为,应当经叶某同意,甲展览馆无权许可。B项属于复制、发行行为,应当经叶某同意,甲展览馆物无权许可。C项属于复制、发行行为,应当经叶某同意。因此,A、B、C三项都是侵权行为。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付费,故D项不侵权,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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