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dmin
2014-11-10
25
问题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选项
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k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出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和40万元成立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汽车销售业务,其中丁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期间,戊以现金5万元入股,并被公司聘为总经理。一次,法院在对公司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中查明丁的房产仅值20万元。
大利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4个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于2006年1月1日签发公司营业执照。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丁的出资为4万元,丙和乙的出资各为500
关于情事变更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自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下列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厂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0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万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
甲、乙两方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甲方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机关已经受理此案,并向乙方发出应诉通知书,而乙方拒绝应诉,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该合同纠纷应由______。
某地林子突然发生大火,在林子边上居住的孙某为了抢救出自己家和邻居家的被困财产没有经吴某的同意就用了吴某的手扶拖拉机。火灾过后,吴某要求孙某支付使用费,而孙某拒绝支付。吴某遂扣下孙某的一台电视机。下列关于本案叙述中正确的是:
刘某经商多年,实力雄厚,有甲、乙、丙、丁四个儿子。1996年,刘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1998年,甲意外身亡,刘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1年,乙的合伙人赵
随机试题
以子之道,移之官理,可乎?(《种树郭案驼传》)以子之道,移之官理:____________
导致尿毒症性心肌病的原因有
膝关节术后为增加被动关节活动度可以进行的训练为
房地产法律的调整对象中,()是指参与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各方当事人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
票据贴现利息的决定因素是()。
下列各项适用于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的情况有()。
公安机关有(),能否正确运用这些手段,直接关系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
下列不属于元代四大戏剧的是()。
Wheneverwecould,JoanandItookrefugeinthestreetsofGibraltar.TheEnglishman’shomeishiscastlebecausehehasnotmu
PASSAGETW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