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李某户籍地在浙江,来北京某医院治病已达一年,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以哪里为李某的住所地?( )

admin2014-02-08  26

问题 公民李某户籍地在浙江,来北京某医院治病已达一年,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以哪里为李某的住所地?(    )

选项 A、北京
B、浙江
C、北京某医院
D、浙江或北京某医院

答案2

解析 《民通意见》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离开具户籍所在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在医院治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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