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
2010-06-20
26
问题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执行程序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
B、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C、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D、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第215条和第201条第1款规定,A错误,因为存在法院移送执行的情形。B错误。C属于执行的一般法理,如果不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也就没有执行的必要。D项不对,即使生效文书是二审法院作出的,执行的还是一审法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b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
案情: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李某出资1万元
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
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
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
法律援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几种法律文书不能作为执行依据的有:()。
随机试题
下列哪些属于心房颤动动脉栓塞的危险因素
哺乳期妇女避孕应在产后
最常见的成人继发型肺结核是
下列属于质权特征的有()。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
“教育是与种族需要、种族生活相适应的、天性的,而不是获得的表现;教育既无须周密的考虑使它产生,也无须科学予以指导,它是扎根于本能的不可避免的行为。”这种教育起源说属于()。
关于教育与人口之间的关系,不正确的是
programme(s)
ThestaffhereatCompudesignare______tosatisfyingtheneedsofallofourcomputersystempurchasers.
Completethenotesbelow.WriteNOMORETHANTWOWORDSAND/ORANUMBERforeachanswer.HOUSERENTALExampleAnswerName:M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