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6-01-08
25
问题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答案
A,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a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根据集体所有土地的不同用途,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划分为()
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流入秦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秦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接受。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电子公司因个体工商户张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向其支付18万元货款的义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冻结了张某的银行存款,并查封了其库存货物。法院采取上述执行措施后,电线厂持其他人民法院制作的8万元的调解书,陈某持人民法院制作的由张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国家主权平等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下列选项中没有体现这一原则的是:
某日,某县4名交通稽查队员紧迫一驾驶摩托车的22岁的农民,在拐弯处,农民连人带车冲下土桥,撞在桥下的石墙上,车损人伤。4名交通稽查队员驾车扬长而去。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可以成立?
下列哪些选项是有权请求引渡的国家?()
2011年5月,某地人民法院受理了该县农业银行诉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都在3万元以下,符合小额速裁案件的受理标准。经征求原被告意见,同意适用“小额速裁”。该院开庭不到30分钟,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关于该审判方
随机试题
不属于蜜炙法炮制的药材是
A.过氧乙酸B.甲醛C.新洁尔灭D.纯乳酸E.乙醇
既清热解毒,又凉肝定惊的药是
人体酸碱平衡的调节主要依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评价机构有( )所列行为之一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3~12个月、缩减评价范围、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取消评价资质。
当前,我国以“儒”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国学盛行。对于国学热现象,你怎么看?
只有在湿度高且光线昏暗的山林里才会有野生灵芝生长。紫金山林区没有野生灵芝生长。若以上判断为真,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Ⅰ.紫金山林区湿度不高并且光线不昏暗。Ⅱ.如果紫金山林区光线昏暗,则肯定湿度不高。Ⅲ.如果紫金山林区湿度高,则肯定光线不昏
运动会上100名运动员排成一列,从左向右依次编号为1—100,选出编号为3的倍数的运动员参加开幕式队列,而编号为5的倍数的运动员参加闭幕式队列。问既不参加开幕式又不参加闭幕式队列的运动员有多少人?()
下列物权中,可以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是()
下列选项中,当x为大于1的奇数时,值为0的表达式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