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因女友乙移情别恋而怀恨在心,为了报复乙,甲雇请丙丁欲将乙毁容,约定给付报酬2万元,先付一半,事毕付给另一半。丙丁接受任务后,丁声称:“自己认识人贩子戊,何不大干一场,来个一石三鸟,把乙卖给戊,赚一把,然后再敲诈乙父母一把。这样,我们就能得到三笔钱。

admin2014-11-03  42

问题 案情:甲因女友乙移情别恋而怀恨在心,为了报复乙,甲雇请丙丁欲将乙毁容,约定给付报酬2万元,先付一半,事毕付给另一半。丙丁接受任务后,丁声称:“自己认识人贩子戊,何不大干一场,来个一石三鸟,把乙卖给戊,赚一把,然后再敲诈乙父母一把。这样,我们就能得到三笔钱。”丙听后,欣然同意。丙丁凭借甲提供的信息,很快找到乙并控制了乙,从乙口中索要到其父母电话。按照计划,第一步由丁看守乙,丙找甲索要另一半报酬。丙找到甲称:“对乙毁容过程中,因乙极力呼救,恐事情败露,直接将乙杀害,已经将其毁尸灭迹。现在,你要再支付我们3万元,让我们做个盘缠,到外地躲避。否则,大家一起完蛋。”甲闻讯,不得已又付给丙3万元,并嘱咐以后若事发,千万不要提及自己。丙将其中的2万装入私囊,另1万交与丁保管。丁看护乙期间,因贪图乙的美色,使用药物将乙麻醉奸淫。几日后,实施第二步计划,由丙看护乙,丁外出联系人贩子戊,后以7000元成交。交人时,乙伤痕累累(轻伤),原来丁外出,丙看护期间,因乙欲逃走,被丙发现后毒打。因乙有伤,戊以5000元购得。几日后,实施第三步计划,丙丁以事先索要的乙家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给乙的家人称:“你的女儿在我们手上,要想活命,准备10万元,晚上七点在市公园门前等我电话。否则,就等着收尸吧!记得千万不要报警、不要耍花招,如果你们还爱自己女儿的话。”乙之父母因几日来与女儿失去联系,早已报警。在警察的精心策划下,将丙丁抓获。
    警察根据丙丁提供的线索,抓获甲、戊,并解救了乙。经查,戊买乙后即将其以8000元转卖与农民庚为妻,庚为防止乙逃跑,将其锁在房中,几日后,庚强行与乙同房,不仅未得逞,且脸上被乙抓破,为村人笑柄。庚觉得乙性情刚烈,难以驯服,留在身边无幸福可言,遂联系戊出卖乙。戊又以6000元购回乙,正在寻找买主期间,案发被捕获。
    问题:请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和刑法理论,全面分析本案。

选项

答案1.甲的刑事责任: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未遂。甲教唆丙丁伤害乙,三人构成共同犯罪,甲是教唆犯。但丙丁因另起犯意而放弃实施故意伤害乙的犯罪行为,对于甲而言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丙的刑事责任: (1)丙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中止。丙丁接受甲的教唆欲伤害乙,但因为另起犯意而放弃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构成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没有造成危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2)丙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既遂。丙丁共谋骗取甲的1万元报酬,丙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实行过限,采取了胁迫的方式敲诈了甲三万元钱,因此丙单独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部分共同犯罪说的理论,丙丁在诈骗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3)丙构成拐卖妇女罪,犯罪既遂。丙丁共谋拐卖乙,构成拐卖妇女罪共犯。丁强奸乙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行为,丙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丙打伤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拐卖妇女罪所包容,不另行定罪,因此丙仅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 (4)丙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未遂。丙丁共谋敲诈勒索乙父母10万元钱。但因为犯罪实施过程中被抓获而未得逞,因此构成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丙应当以以上四个罪数罪并罚。 3.丁的刑事责任: (1)丁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中止。丙丁接受甲的教唆欲伤害乙,但因为另起犯意而放弃故意伤害罪的实施,构成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中止没有造成危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2)丁构成诈骗罪,犯罪既遂。丙丁共谋骗取甲的1万元报酬,丙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实行过限,采取了胁迫的方式敲诈了甲三万元钱,因此丙单独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部分共同犯罪说的理论,丙丁在诈骗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因此’r构成诈骗罪。 (3)丁构成拐卖妇女罪,犯罪既遂。丙丁共谋拐卖乙,构成拐卖妇女罪共犯。丁对强奸乙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拐卖妇女罪包容强奸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内打伤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的单独犯罪行为,丁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丁仅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但应当加重法定刑。 (4)丁构成敲诈勒索罪,犯罪未遂。丙丁共谋敲诈勒索乙父母10万元钱。但因为犯罪实施过程中被抓获而未得逞,因此构成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丁应当以以上四个罪数罪并罚。 4.戊的刑事责任:戊构成拐卖妇女罪,犯罪既遂。戊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妇女乙,构成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是行为犯,因此在出售乙的过程中被抓获依然构成犯罪既遂。 5.庚的刑事责任:庚构成拐卖妇女罪,犯罪既遂。 第一:庚以娶妻为目的收买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为了防止乙逃跑将其锁在房中构成非法拘禁罪;强行与乙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但犯罪未遂。庚应当以以上三罪数罪并罚。 第二:但是,庚又出卖了乙,根据《刑法》的规定,转化为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罪包容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因此应当以拐卖妇女罪定罪处罚,但应当加重法定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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