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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9-16
19
问题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
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答案
A,B,C
解析
选项A正确:破产程序分为两个阶段,以宣告破产为界限,宣告破产前属于第一阶段,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均发生在这一阶段。破产宣告后为第二阶段,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偿还债务,或者第三人为其债务提供担保,或者重整、和解成功,则不进入第二阶段,破产程序宣告终结。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即进入第二阶段,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选项B正确: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选项C正确:根据第《企业破产法》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可见,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即使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选项D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可见,重整并非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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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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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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