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经长期研究,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单位交付的研发任务,开发出了一种抗癌新药,现欲申请专利。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利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经长期研究,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单位交付的研发任务,开发出了一种抗癌新药,现欲申请专利。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利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3-22
23
问题
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经长期研究,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单位交付的研发任务,开发出了一种抗癌新药,现欲申请专利。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利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均归乙公司
B、专利申请权归乙公司.专利权归甲
C、专利申请权归甲。专利权归乙公司
D、乙公司和甲对专利权的归属不能事先有约定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点是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归属。根据规定,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因此选项B和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入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UE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四个合伙人成立A普通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A企业欠B企业货款100万元,债权到期B企业要求A企业清偿时,A企业财产仅剩60万元;对未能得到清偿的40万元债权,B企业有权()。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人不得从事的有()。
2013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7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退出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老汉私房菜”是李甲投资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该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某手机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生产销售A型手机,出厂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800元/台,具体购销情况如下:(1)向某商场销售1000台A型手机,支付运费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3000元;由于商场采购量大,该企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规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1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以一台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当日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又因资金周转不灵,向丙银行借款20万元,同样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于同年2月1日签订抵押合同,2月15日办理登记手续。同年4月1日,甲公司向丁银行借款30万元,再次以该
随机试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2014年1至11月末实现会计利润总额为7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1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为7
如何理解作为人生存在的悲剧和喜剧?
下列合同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为当事人的有效合同是()
子宫底部和体部的内膜可分为_______和_______两层。前者位于内膜_______;后者位于内膜_______,有_______的功能。
在连锁店的商圈分析中,用来估计商店将来的日、月及年营业额的是()。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奶奶不断唠叨:“老天爷,你怎么不睁眼,这雨没完没了地下,你还叫我们穷人活不活。”以上是某文学作品中的片段,“奶奶”的话表达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天”的敬重。这与中国古代()学派有关。
以下各图均有彼此连接的六个小正方形纸片组成,其中不能折叠成正方体的有()个。
某股票预计在2个月和5个月后每股分别派发1美元股息,该股票目前市价为40美元,设所有期限的无风险连续复利年利率都为6%,某投资者刚刚取得该股票6个月期的远期合约空头,请问:(1)远期价格和远期合约的初始值等于多少?(2)3个月后,该股票
Oneofthemostimportantresultsofresearchintoageinghasbeentopinpointthesignificanceofshort-termmemory.Thisfacu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