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签发一张票据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持票人丙公司有权行使追索权的是( )。
甲公司签发一张票据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持票人丙公司有权行使追索权的是( )。
admin
2019-01-14
21
问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票据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持票人丙公司有权行使追索权的是( )。
选项
A、A公司拒绝承兑
B、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C、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是出票人;(2)选项C:“承兑人或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乙公司只是一个背书人;(3)选项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不影响付款人自身的存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mW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商场为打垮竞争对手乙商场,在网上发帖谎称乙商场销售假皮鞋,乙商场的声誉因此受到损害。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对甲商场发帖行为定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1年6月,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甲的出资为现金15万元。(2)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3)丙的出资为作价10万元的汽车一辆,丙保留对该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7年2月10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净资产为2000万元。2011年1月A公司获得上市资格,2012年3月A公司拟与两个自然人共同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A公司投资130万元。后来由于经营环境变化,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lO月份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1)为生产免税产品,购人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00元,增值税2550元,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1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该种机器1台,价款为19.5万元,乙公司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13年5月,中国证监会接到有关甲公司问题的举报,举报问题如下:(1)甲公司公布的2012年度年报显示的利润总额是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是亏损人民币1300万元。为甲公司负责审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张某和李某
2012年1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l2年5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
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人金融机构。()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产生的一些“战时统制法”,体现了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协调。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时期经济法立法的是()。
随机试题
细胞内外正常的Na+和K+浓度差的形成和维持是由于()
A.<30mlB.50mlC.150mlD.250mlE.500ml当发现有心包积液体征时,如奇脉、肝大、颈静脉怒张,估计其液体量已超过
垂体分泌的促性腺激素包括
A.空白对照B.实验对照C.标准对照D.自身对照E.相互对照实验组施加处理因素,对照组伴随非处理因素的对照是
可用来加工焊缝坡口,特别适用于开U形坡口的气割的方法为( )。
在对建筑灭火器进行防火检查时,也应注意检查灭火器箱与地面的距离,根据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灭火器箱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cm。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项属于同工同酬?()
请解释各种海外市场的进入模式以及进入模式选择时应考虑的各种因素。[厦门大学201l国际商务硕士;南京理工大学2011国际商务硕士]
考试才开始(bàn)个小时他就走出了考场。
FamousChristmasPlacesTherearemany【T1】______traditionsinChristmas.ThetwofamousChristmasplacesare:1.MiddleburgC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