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 )。

admin2022-10-18  81

问题 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          )。

选项 A、禁止甲接触刘某
B、禁止甲进入学校
C、禁止甲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行业
D、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答案A,C

解析 禁止令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判管制、宣告缓刑的同时,判令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命令。并非所有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都适用禁止令,人民法院宣告禁止令,应当充分考虑犯罪分子与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具有针对性。例如,对于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其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犯危险驾驶罪的罪犯,可以禁止其驾驶汽车;对于犯寻衅滋事罪的罪犯,可以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等娱乐场所。本题表述中,刘某是举报人,刘某当然属于甲禁止接触的人员。可见,选A项。禁止令中规定禁止进入的特定区域、场所一般包括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等。据此,B项表述中,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属于禁止令规定的禁止进人的区域,但适用禁止令的条件之一是罪犯与其所犯罪行应当具有关联性和针对性,而甲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犯罪活动与进入学校并不具有关联性,因而学校并非刘某禁止进入的场所或区域。可见,不选B项。C项表述中,甲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这是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行为,根据禁止令应当具有针对性和关联性的适用条件,当然要禁止甲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活动。可见,选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条第3款规定,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日起计算。据此,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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