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王某和史某三人约定共同经营水果批发,贾某提供资金5000元,王某提供资金3000元,史某不提供任何资金,但是由史某全权负责进货和销货,三人约定要挣一起挣,要赔一起赔,但是没有约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史某进了一批草莓,由于当年草莓丰收,没

admin2008-06-12  25

问题 贾某、王某和史某三人约定共同经营水果批发,贾某提供资金5000元,王某提供资金3000元,史某不提供任何资金,但是由史某全权负责进货和销货,三人约定要挣一起挣,要赔一起赔,但是没有约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比例和亏损分担比例。史某进了一批草莓,由于当年草莓丰收,没有好的销售渠道,造成草莓积压腐烂,只能低价处理,最后不仅将贾某和王某提供的8000元亏掉,尚欠农户薛某3000元货款,史某用自己的钱还了薛某的货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史某无权向贾某和王某追偿
B、史某有权向贾某和王某追偿3000元
C、史某有权向贾某和王某追偿2000元
D、史某有权向贾某追偿1000元,向王某追偿1000元

答案C

解析 《民通意见》第48条规定:“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本题中虽然史某只提供劳务,但是三人约定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所以史某是合伙人。合伙内部没有约定债务承担比例,也没有约定盈余分配比例,也没有实际分配过盈余,所以史某只能按照贾某和王某的平均投资比例承担债务,贾某投资5000元,王某投资4000元,二者的平均投资是4000元,因此史某的投资比例是4000元比1.2万元(5000元+3000元+4000元),即30%,史某应当按照30%的比例承担债务,所以史某应承担1000元债务,可以向贾某和王某追偿2000元,贾某和王某应当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债务份额,贾某出资5000元,应承担1250元债务,王某出资3000元,应承担750元债务,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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