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5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
(2015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8-05-15
29
问题
(2015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学是社会科学,不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
B、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
C、法学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D、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法理学不是方法论
答案
B
解析
法学既是社会科学,又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A选项表述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具有鲜明的党性,认为,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B选项表述正确。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C选项表述错误。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最一般的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D选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0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的要求是
钱庄和票号作为金融机构盛行于()。
( )作为元朝建立以前最为重要的法律形式,以其原始性和刑罚残酷性而著称,对元朝的立法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下面有关国家结构的形式说法错误的是()
元代中央司法机关中,取代前朝大理寺主持审判的机构是
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小张从事烟酒销售,为了赚取利润决定用T业酒精掺水作为酒出售。但是他后来了解到《刑法》规定,销售有害的食品,要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人体造成危害的要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死亡的,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小张知道到后,就放弃了这种想法。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的“父母”、“子女”应作()。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和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者,仍以监守为首,凡人以常从论……即共犯谋反、谋大逆、谋叛、强
甲因乙不能偿还欠款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甲最终胜诉。从法理学角度看,对该案的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随机试题
学生小刚由于好奇偷拿了同桌的一块橡皮,赵老师狠狠地惩罚了他,理由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赵老师的这种理念和做法忽视了学生的()。
简述肾不易受到损伤的原因。
下列哪项不符合典型心绞痛的疼痛特点
为昏迷患者行口腔护理时,禁止为患者()。需用开口器协助患者开口时,应将其从()处放入。
男,12岁,前牙切缘变薄,釉质表面高低不平,出现小的凹陷。镜下可见釉质变薄,表面高低不平,柱间质增宽,釉柱横纹及生长线明显,釉丛釉梭数目增多。病理诊断为
男,24岁。1年前诊断肾病综合征,应用激素治疗4周,尿蛋白转阴后减量,治疗共8周,停药已半年,近1个月来又出现浮肿,尿蛋白(+++),应首选应用
某幢楼的建筑总面积为1388.039m2,共有建筑面积为159.769m2,若其中一户套内面积为61.465m2,以下计算正确的项有()。
根据《防洪法》规定,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情况有()。
“备案号”栏:()。“件数”栏:()。
保存新建的工程时,默认的路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