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赔偿委员会
赔偿委员会
admin
2017-05-25
27
问题
赔偿委员会
选项
答案
赔偿委员会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专门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最终处理的机构,它既不是刑事审判形式,也不是民事审判形式。赔偿委员会负责处理赔偿请求人不服同级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以及赔偿请求人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决定或者下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作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赔偿委员会对赔偿请求的处理决定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赔偿请求人无权上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w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刘明,某省A县B乡政府干部,家住该县B乡小寨村。2003年6月24日下午1时许,刘明和同事孙武、赵刚三人到周同(家住A县张村镇)开办的位于该县集贸市场内的好再来餐馆吃饭。饭后,不慎将内装有10000元现金和几张单据的棕色皮包遗忘在饭店餐桌上。周同在收拾
本案有哪些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B是否有权出卖该画,C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关于公司名称、出资方式的约定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光明公司与美国丁公司达成的初步协议中有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
我国司法机关对史密斯行使刑事管辖权所依据的刑法的效力原则是什么?史密斯的行为构成何罪?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008年,冯健在北京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冯健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冯健经营的饭店挂靠在明光电子元件厂,冯健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挂靠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张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几个路人,竟对此不闻不问。最后,捡垃圾的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中的被告人有何种区别?(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考研真题)
随机试题
简述负债经营的主要特点。
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早期诊断最主要的依据是
小潘今年28岁,和女友相恋4年,两人计划今年买房,国庆期间结婚,待新房装修完毕后,年底即可搬入。他们经过多方对比,目前认为有两套房子比较合意。其中一套(甲)位于二环路附近,面积87平方米,价格9000元/平方米,可以办理两成首付,利用公积金贷款;另外一套(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和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根据“格雷欣法则”,当市场上流通两种法定金融货币时,最终可能会使市场上()。
我国发展慈善事业的目标包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力量是各级党委和政府。()
张某(男)和王某(女)通奸,生下一女婴。为了避人耳目,他们就把女婴放到很少有人出没的深山老林里。两天以后,女婴因无人喂养而饿死。张某和王某的行为是()。
OldHenryFordwontheheartsoftheAmericanswiththewonderfulModeT,thelikeofwhichwasneverseenbeforeandhasnever
A、18.B、22.C、12.D、35.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