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25日甲公司以其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5万元(假定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0),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品的成本为72万元,未计提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25日甲公司以其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5万元(假定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0),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品的成本为72万元,未计提
admin
2016-12-23
25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25日甲公司以其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乙公司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65万元(假定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0),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品的成本为72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存货核算;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30万元现金。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该交易应确认的收益为( )万元。
选项
A、0
B、22
C、65
D、82
答案
D
解析
甲公司对该交易应确认的收益=(100+17+30)-65=82(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uq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会计实务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N设备,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93万元,甲企业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手续费、律师费等合计为2万元。甲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2年1月1日向B银行借款1000000元,为期3年,每年年末偿还利息,到期日偿还本金。借款合同利率为3%,实际利率为4%,为取得借款发生手续费30990元,2012年末甲公司“长期借款”项目的金额为()元。
当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时,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下列各项中,能够据以判断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的有()。
甲公司与A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以其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换入A公司所生产的一批X产品。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15万元.其中成本为10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0万元,当日的公允价值为130万元;A公司用于交换
下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中,具有商业实质的有()。
甲企业以一项专利权换入两种原材料A和B,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150000元,公允价值为105000元,材料A的公允价值为40000元,材料B的公允价值为7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甲企业向对方支付银行存款23700元。假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均应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
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将母、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销,差额反映在“财务费用”项目中。()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不是咪唑类抗真菌药
下列属于《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的是
汉字的拆分原则是()。
下列不属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职责或业务范围的是()。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的条件有()。
A公司(非金融类企业)于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1)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46%、5.40%和
细胞色素C是一种含血红素的蛋白质,溶于水呈红色,不能透过半透膜。在图1所示的U形管中,中部d处装有半透膜,在a侧加入细胞色素C的水溶液,b侧加入清水,并使a、b两侧溶液高度一致。经过一段时间后,实验结果将是()。
著名的教育家夏丐尊说过:“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对优生的感情几乎是不需要培养的,因为他们有较强的知识接受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各方面的工作能力突出,可以成为老师
非正规就业,指就业者个人的一种状态,它是与正规就业处于同等地位的并明显区别于违法就业,理应纳入就业统计体系的一种就业方式,具有偶然性、季节性、临时性等特点。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非正规就业的是:
A、Howtoeffectivelycommunicatewithotherpeople.B、Thenecessityofcompletinganytaskeffectively.C、Whysomeofushaveb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