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因排污污染环境,被环保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于3月2日送达该工厂,但决定书送达时,环保部门只是告知该工厂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未告知起诉期限,在当年的5月10日才告知该工厂起诉期限。该工厂在什么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未

admin2009-01-15  20

问题 某工厂因排污污染环境,被环保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于3月2日送达该工厂,但决定书送达时,环保部门只是告知该工厂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未告知起诉期限,在当年的5月10日才告知该工厂起诉期限。该工厂在什么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未超出诉讼时效?

选项 A、当年的5月25日以前
B、当年的6月2日以前
C、当年的8月10日以前

答案4

解析 《行诉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故C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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