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8-11-18
26
问题
甲、乙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A公司拟将与乙的争端提交根据该公约成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
B、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
C、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
D、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依《解决国家和他国公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中心仅对争端双方书面同意提交裁决的争端有管辖权,A称“单方申请”错误,B正确。中心的管辖权具有排他的效力,即双方可以在不用尽当地救济的基础上将争端提交仲裁。例外情况是,依公约第26条的规定,缔约国可以要求用尽当地各种行政或司法救济.作为其同意依公约交付仲裁的一个条件,C正确。依公约第42条的规定,中心仲裁庭应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对争端作出裁决,如果争端双方没有对应适用的法律规则达成协议,则仲裁庭应适用作为争端一方的缔约国的国内法(包括其冲突法规则)以及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n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由设在中国境内的丙银行通知并保兑。信用证开立之后,甲公司在货物已经装运,并准备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丙银行通知,称开证行已宣告破产,丙银行将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
在我国,下列哪些属于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所禁止的不当行为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发现委托人的行为或者要求具有哪些情形,应当及时终止委托关系?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对于这一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年试卷一第92题)
“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试卷一第97题)
中国天宏进出口公司与我国某蜡烛生产企业是什么关系?本案有关贸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下列何国法或公约?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
随机试题
上颌第一磨牙的主要功能尖是
体外冲击波碎石的禁忌证中,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 )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的股份。
每股盈余最大化的缺点是没有考虑()。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指出,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品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阅读下文。回答下列题:教育的目的是什么?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人获得生存与生活的本领。不管一个人将来从事什么工作,都必须能继续自己的生活,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但我们的教育一直有一种忽视和轻视日常生活的倾向,在教育中一直将知识的学习与日常生活相脱离。
材料注: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下列描述中,属于冯.诺依曼体系结构的特点是()。①采用流水线技术;②指令和数据均以二进制表示;③存储程序并且存储时不区别数据和指令。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是
NowthepoliticsofUShealthreformisinamessbuttheoddsonabillpassingintheendareimproving.Itwillnotbeatid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