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分析: (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分析: (
admin
2020-12-30
25
问题
《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试分析:
(1)本条规定的罪名是什么?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2)“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的含义是什么?
(3)在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甲为了争取胜诉,花了500元请乙对本案的关键情节作虚假陈述,乙明知这是虚假的陈述仍然出庭为甲作证,致使一审法院据此判令原告甲胜诉,并造成被告经济损失5万元。后被告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查明了其中的原委,撤销了原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本案中乙的行为是否构成本条规定的罪?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1)本条规定的是伪证罪,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2)“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是指足以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使轻罪重罚的情节;或者是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情节。 (3)乙的行为不构成伪证罪。伪证罪的伪证行为具有时间性,即要求伪证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即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本案涉及的是合同纠纷,乙的虚假陈述发生在民事诉讼中,并不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n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认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对一定的犯罪而言,( )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
下列行为中,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的是( )。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方式的是()
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有()。
陈某在管制执行期间的下列哪些行为是违反管制规定的行为?()
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共同犯罪?()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具有哪些特点()
甲谎称是乙公司的代理人,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甲侵犯了乙公司的()。
随机试题
关于酶含量的调节哪一项是错误的?()
肠结核的典型X线表现为
下列关于间接叩诊法的叙述,正确的是
药物过敏性口炎时机体产生的抗体是
[背景资料]某公路工程所需的主要建材有路基土方填料、砂石材料、水泥、沥青材料、沥青混合料和钢材等。所有材料均由项目部自己采购和组织运输。项目部材料采购部门拟按工程量清单→材料供应计划→材料用量计划→材料用款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的顺序进行材料计划管理
一个良好的心理测试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请简要回答“面向全体,重视个别差异”这一教育原则的内涵。
经济学理论认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可能是经济发展的诅咒而不是祝福,大多数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比那些资源稀缺的国家经济增长得更慢。历史表明,避免“资源诅咒”是十分困难的。而且并非如很多人所认为的,只有尼日利亚等欠发达国家才会受这一诅咒的困扰。由此可以推出:
Americansaregettingreadyforthebiggestsoccereventintheworld.Forthefirsttimetheworldcupsoccercompetitionwill
Shewantedtogoswimming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