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王某约定:若王某的电动车被盗,则周某赠送王某一辆新车。一天王某停车后未锁好,致使电动车被盗。王某遂向周某索要新车,周某则表示王某的车辆丢失纯属王某自己的责任,因而拒绝其要求。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6-01-15  22

问题 周某与王某约定:若王某的电动车被盗,则周某赠送王某一辆新车。一天王某停车后未锁好,致使电动车被盗。王某遂向周某索要新车,周某则表示王某的车辆丢失纯属王某自己的责任,因而拒绝其要求。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周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合同从未生效
B、周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
C、周某无须将新车送给王某
D、周某应当将新车送给王某

答案A,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当王某自行车被盗时,赠与合同生效。故选项A当选、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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