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2011年卷一68题,多选)

admin2018-06-23  26

问题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2011年卷一68题,多选)

选项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性裁员。A、B项:《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据此,用人单位裁员的原因可以是破产重整,也可以是经营困难、业务调整等原因,并不限于公司破产的情形,故B项错误。同时,公司决定裁员不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只要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即可,故A项错误。
    C、D项:《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C项,职工丙符合上述第3项情形,属于优先留用人员,故C项正确。D项,职工丁连续3年评优并不是优先留用的法定情形,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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