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于2005年1月1日授予某员工5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10年,当年约定价格为1元/股。2009年1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10元/股,该员工行使股票期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admin2010-03-25  26

问题 某公司于2005年1月1日授予某员工5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10年,当年约定价格为1元/股。2009年1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到10元/股,该员工行使股票期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元。

选项 A、111010
B、125000
C、90000
D、96000

答案D

解析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内工作期间超过12个月,按照12个月计算。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0-1)×50000=450000(元)
   应纳税额=(450000÷12×25%-1375)×12=9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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