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23
29
问题
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C、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D、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
答案
B,C,D
解析
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但在二种情形下可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2)受害者自我致害。故A错误。《环境保护法》第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D正确。在环境民事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民诉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故C正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b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中关于回避的规定,下面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陈某参加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查明,陈某在报名时隐瞒了其不具备资格的有关情况,于是向陈某送达《执业资格证书撤销告知书》。陈某提出听证申请,被拒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随后撤销了陈某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8)
2004年11月10日,彭某的男朋友陈某将三袋白色粉末状物共计26克用白色尼龙袜包装,让彭某携带在身上,准备运往襄樊一带,并告诉彭某白色粉末状物是K粉(某种毒品)。同日16时许,彭某携带三袋“K粉”乘上昆明开往郑州的K338次列车,途中被乘警查获。经鉴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下列哪些事项?()
某船舶于2000年3月1日在汉堡港交付承租人使用,合同约定2000年12月31日前还船。由于不可抗力,承租人无法按期还船,直到2001年3月5日承租人方在中国青岛港还船。承租人超期使用船舶期间,市场租金率上涨,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租金应如何计算?(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在人民法院审理甲故意杀人一案中,公诉人要求出示新证据。该新证据为在现场发现的一张纸条,通过鉴定,确认纸条上的字迹为甲所写。甲的辩护律师立即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在开庭前移送的证据目录中并没有包含该新证据。并且辩护人对该新证据准备不足,无法进行质证。则下
随机试题
阅读下面的古诗,回答问题。送魏万之京李颀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关城树色催
设z=xy,则dz=()
风湿病常见的共同的病理改变是
采用过程控制的方法控制施工成本时,说法正确的有()。
上市公司对于其发生的、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应当根据《证券法》规定向有炎部门报告并予公告。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有()。
关于测验的信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宋朝掌管军事权的中央国家御用机关是()。
PaperorPlastic?TakeawalkalongtheChesapeakeBay,andyouarelikelytoseeplasticbagsfloatinginthewater.Evers
SwedenwasthefirstEuropeancountrytointroducebanknotesin1661.Nowit’scomefartherthanmostonthepathtoward【B1】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