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5-09-23  21

问题 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C、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D、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

答案B,C,D

解析 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但在二种情形下可免予承担环境民事责任:(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  (2)受害者自我致害。故A错误。《环境保护法》第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D正确。在环境民事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民诉意见》第74条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故C正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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