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朋友。乙出国前,将自己的借记卡(背面写有密码)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购物,将卡中1.3万元用完。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否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15题)

admin2015-05-08  18

问题 甲、乙为朋友。乙出国前,将自己的借记卡(背面写有密码)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购物,将卡中1.3万元用完。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否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二第15题)

选项 A、侵占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借记卡也属于信用卡。所以甲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只有选项B正确。
    陷阱点拨:很多考生认为甲构成侵占罪或者盗窃罪。请考生注意:信用卡和信用卡里面的钱是不同的。乙将写有密码的信用卡交给甲保管,甲所占有的也仅仅是信用卡本身。甲要获得信用卡中的钱,还必须冒充信用卡的所有人进行消费活动或者到银行取出钱。所以,甲不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才构成盗窃罪(《刑法》第196条)。本案中的信用卡是乙交给甲保管的,因此甲不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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