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4年,雅泰公司经许可从美国进口一批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时,偷逃应缴税额23万。在进口该批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时,雅泰公司将在美国取得的5万张伪造的美元藏匿在该批废物叶,夹带进境。下列关于雅泰公司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2004年,雅泰公司经许可从美国进口一批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时,偷逃应缴税额23万。在进口该批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时,雅泰公司将在美国取得的5万张伪造的美元藏匿在该批废物叶,夹带进境。下列关于雅泰公司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
2014-05-30
32
问题
2004年,雅泰公司经许可从美国进口一批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时,偷逃应缴税额23万。在进口该批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时,雅泰公司将在美国取得的5万张伪造的美元藏匿在该批废物叶,夹带进境。下列关于雅泰公司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B、构成走私假币罪
C、应当数罪并罚
D、应当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走私假币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
答案
1,2,4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对在走私的普通货物、物品或者废物小藏匿刑法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 350条规定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以实际走私的货物、物品定罪处罚;构成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第8条规定:经许可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时,偷逃应缴税额,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153条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既未经许可,又偷逃应缴税额,同时构成走私废物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应当按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4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独任庭和合议庭的说法,正确的是:()
大德汇通公司是一家食品加工类上市公司.魏某是公司的副总经理,在公司的机器设备采购过程中,其以高于市场五百万的价格从其妻弟梁某处购得一套饮料生产线设备,关于魏某说法错误的有:()
高某与张某系邻居,两人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高某抄起木棍,打在张某的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张某因受此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张某又告到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张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的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以下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是:()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构成犯罪,但张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以下有关原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行为理解正确的有:()
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盗窃案件中,公安干警张某发现李某有嫌疑.于是将李某带到一旅社中,以监视居住为名,对其关押长达2个月之久。后李某被排除嫌疑.张某才将其释放。于是。李某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下列哪几种行为构成受贿罪?()
随机试题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实施行政许可。
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多用艾滋病继发巨细胞感染时选用
执业兽医师的职业权限不包括
温脾汤的功用是
采用填石渗沟的条件有()。
背景新建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跑道磁方向角为6°/186°。设计要求跑道道面须刻槽。为尽可能消除基层纵向施工缝,基层摊铺必须采用摊铺机作业,并不设找平层,需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道面面层发生反射裂缝。A施工单位中标承建了该跑道基层、面层和道面标志施工
TheHiddenPriceTagFormanysmallorrecentlyestablishedbusinesses,findingsourcesofcapitalcanbedifficult.Compani
Don’tspeaktoher.She______totheweatherreport.
Thesecurityguardhaddifficultyin______thefansfromrushingontothestagetotakephotoswiththepopsinger.
A、Thedangeroustwistsandturnsalongthecourse.B、ThechangeableweatherinasingledayinNorthGermany.C、Theprepar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