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章的监督程序和主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dmin2009-03-12  31

问题 关于规章的监督程序和主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选项 A、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不适当的部门规章
B、山西省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太原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地方规章
C、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D、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陕西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地方规章

答案A,B,D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改变或者撤销规章的权限是: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选项A、B、D正确,当选。C项错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而无权改变山东省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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