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卷一第37题)下列哪些机构属于专利代理条例中所说的专利代理机构?

admin2018-06-28  18

问题 (2012年卷一第37题)下列哪些机构属于专利代理条例中所说的专利代理机构?

选项 A、某知识产权咨询公司,该公司由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王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
B、某公司的知识产权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为本公司办理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C、某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开办专利代理业务
D、某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

答案C,D

解析 《专利代理条例》第4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专利代理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申请成立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经过其主管机关同意后,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没有主管机关的,可以直接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审查同意的,由审查机关报中国专利局审批。”故选项A、B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C、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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