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为支付货款,甲家具厂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签章。乙木材公司为向丙房地产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房地产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房地产公司因需向

admin2022-06-13  34

问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为支付货款,甲家具厂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签章。乙木材公司为向丙房地产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房地产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房地产公司因需向丁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工程公司。丁工程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房地产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工程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工程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工程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劳务派遣公司。甲家具厂收到乙木材公司的木材后,发现木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劳务派遣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选项

答案属于伪造行为。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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