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自2012年5月1日长期虐待妻子张某(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属于夫妻内部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对甲的虐待罪( )
甲自2012年5月1日长期虐待妻子张某(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属于夫妻内部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对甲的虐待罪( )
admin
2021-08-11
43
问题
甲自2012年5月1日长期虐待妻子张某(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属于夫妻内部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对甲的虐待罪( )
选项
A、追诉期限为2年
B、追诉期限为5年
C、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D、追诉期限自2012年5月1日起算
答案
B
解析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虐待罪法定刑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5年。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虐待罪属于亲告罪,即自诉才受理的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因此仍然要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C选项错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甲的虐待行为有连续状态,因此需要从虐待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间,而不是从虐待行为开始之日起计算。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2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选项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起算以()为准
2016年3月,宋某与周某、张某等人商议通过虚构债务提起诉讼的方式,企图从法院冻结的拆迁款项中套取部分资金。后宋某伪造工资表、劳动合同、欠条,周某、张某等人在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持上述虚假材料以欠工资名义向泗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周某、张某等人
简述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
以下选项中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男)、乙(女)是男女朋友,同居一年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甲捏造乙患性病的事实,到处散布说乙生活不检点,生活作风有问题,得了性病,所以二人才分手。甲的行为给乙造成巨大的困扰,使乙患上抑郁症。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甲的行为()
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权利质权的客体的是()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李某与杨某曾于1992年5月共同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此案一直未被破获。2000年4月,杨某因盗窃罪被依法逮捕,与此同时,李某因故意伤害致人残疾被拘留。杨某在看守所看到李某,唯恐李某揭发自己,便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与李某抢劫的犯罪事实。后查明:李某曾于19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应当为()(2012年一专一第39题)
随机试题
“初唐四杰”中,以五律见长的诗人是()。
适合于中耳和乳突受侵的颞骨癌的常用手术方式是
下列关于皮质醇增多症的说法正确的有
麻醉前禁食、禁饮的主要目的是预防()
邓某以开餐馆为由,向童某借款10万元,答应餐馆开张后两个月内还清,童某表示同意。邓某拿到童某交付的10万元后听说炒期货赚钱容易,便用这笔钱从事期货交易,但因判断失误,大部分资金亏损。童某得知情况后要求邓某立即还钱,邓某称自己还款的期限是餐馆开张后两个月,现
在建筑物财产保险中,确定保险金额的价值基础是()。
图7—66(a)所示电路中,复位信号、数据输入及时钟脉信号如图7-66(b)所示,经分析可知,在第一个和第二个时钟脉冲的下降沿过后,输出Q分别等于()。附:触发器的逻辑状态表为
下列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有()。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其20×6年发生以下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业务说法正确的有()。
(2013年下半年上午试题29)______开发过程模型最不适用于开发初期对软件需求缺乏准确全面认识的情况。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