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男)、乙(女)是男女朋友,同居一年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甲捏造乙患性病的事实,到处散布说乙生活不检点,生活作风有问题,得了性病,所以二人才分手。甲的行为给乙造成巨大的困扰,使乙患上抑郁症。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甲的行为( )
甲(男)、乙(女)是男女朋友,同居一年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甲捏造乙患性病的事实,到处散布说乙生活不检点,生活作风有问题,得了性病,所以二人才分手。甲的行为给乙造成巨大的困扰,使乙患上抑郁症。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甲的行为( )
admin
2019-05-09
27
问题
甲(男)、乙(女)是男女朋友,同居一年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甲捏造乙患性病的事实,到处散布说乙生活不检点,生活作风有问题,得了性病,所以二人才分手。甲的行为给乙造成巨大的困扰,使乙患上抑郁症。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甲的行为( )
选项
A、构成侮辱罪
B、构成强制猥亵罪
C、构成诽谤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
C
解析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但是单纯的捏造,并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将捏造的事实予以散布,才是诽谤的实行行为。明知是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而散布的,也属于诽谤。成立本罪要求情节严重,如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本题中,甲捏造乙生活作风不好、生活不检点且患性病等事实,并在不特定多数人中散布,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甲的行为构成诽谤罪,C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8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刑法立法解释的有()。
公司职员甲办理了某银行的信用卡,在商场持卡消费2万余元。在向银行还款前,甲突患精神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中,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的有()。
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车。根据我国物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年3月2日,甲、乙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2015年3月8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40万元存款转移到了乙兄的银行账户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40万元存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为()。
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2013年真题)甲于深夜到某办公大楼行窃时,被保安王某发现,王某拦住甲,甲将王某打昏,致其轻伤,随后逃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3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本条的罪状形式是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主体是
试论刑罚的目的。
随机试题
在CT扫描参数中,对X线剂量的理解,错误的是
帕金森病的震颤为何种性质
男性,48岁。头晕、乏力、下肢水肿3个月,登三楼感到心慌、气急2周来门诊。体检:重度贫血貌,心率120次/min,心尖部SMⅢ,肝脾不肿大。化验:血红蛋白66g/L,血细胞压积0.20(20%)。本例最合适的处理是
患者,男性,16岁。学生,症见发热,汗出热不解,鼻塞流浊涕,头昏重胀痛,身重倦怠,心烦口渴,胸闷欲呕,尿短赤,舌苔黄腻,脉濡数。根据六淫致病特点,此病病因应属
技术合同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特点外,还具备()的特征。
在会计核算软件中必须对会计科目进行编码,其理由不包括( )。
变经验型为科研型,是指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不少人认为肥胖会损害健康,但美国一项研究表明,胖一点儿照样可以健康,沉迷减肥会损害健康,甚至让人变得更胖。研究人员建议人们均衡饮食,经常运动,就算多长一些肥肉也没有关系。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研究人员的观点?()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组合数学,又称为离散数学,但有时人们也把组合数学和图论加在一起算成是离散数学。组合数学是计算机出现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数学分支。计算机科学就是算法的科学,而计算机所处理的对象是离散的数据,所以离散对象的处理就成了计算机科
童年期师生关系具有()方面的特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