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起,甲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公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在职工离开公司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假时,首先使用当年可享受的休假权利,不足部分再

admin2018-06-20  39

问题 从2016年1月1日起,甲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公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在职工离开公司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假时,首先使用当年可享受的休假权利,不足部分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该公司共有员工1000名,至2016年12月31日,每名职工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均为2天。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2017年有95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5天的带薪年休假,剩余5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7天带薪年休假,假定这50名职工全部为总部各部门管理人员,该公司平均每名职工每个工作日工资为300元。甲公司2016年因该项累积带薪缺勤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选项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答案D

解析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累积带薪缺勤   30000
    在2016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年休假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金额,故该企业2016年因该项累积带薪缺勤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50×(7—5)×300=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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