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

admin2016-02-01  37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低于受托方计税基础)。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元。

选项 A、135000
B、150000
C、1 52000
D、15595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入账成本=100000+35000+15000=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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