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0目,M市甲公司与H市乙公司签订彩电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采购00台彩电,单价3000元,乙负责代办运输,甲于货到验收后付款。7月15日,乙公司将100台彩电委托给丙运输公司,约定由丙将彩电运至甲公司处,7月17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发

admin2013-01-15  34

问题 2002年7月10目,M市甲公司与H市乙公司签订彩电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采购00台彩电,单价3000元,乙负责代办运输,甲于货到验收后付款。7月15日,乙公司将100台彩电委托给丙运输公司,约定由丙将彩电运至甲公司处,7月17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发传真告知乙合同无法履行。乙收到传真后,急忙委托张某帮忙寻找新买家,双方约定:如果张某促成合同订立,乙将向张某支付5000元劳务费。在张某撮合下,7月19日,乙公司终于与K市丁公司达成销售该100台彩电的台同,双方终定:丁买下这00台运输中的彩电,单价2900元,总价款29万元;丁在订立合同时向乙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在收到货物后l5天内支付全部货款;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之后,乙公司迅速通知丙公司,要求将100台彩电运至丁公司处。
  丁公司为了购买该100台彩电,将已经租赁给他人的一幢办公楼抵押给戊商业银行,向戊商业银行申请贷款20万元。与此同时,丁公司作为债权人向辛公司追讨已经逾期3个月未支付的0万元货款。7月30日,丁公司获悉辛公司在1个月前将价值5万元的设备无偿赠送给申公司,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辛公司支付货款。庭审中辛公司辨称:欠丁公司的l0万元贷款已交本公司原董事长李某,现李某已调离辛公司,辛公司不应再承担责任;而且,丁公司出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经过多次交涉,丁公司都没有给予满意答复。
  根据上述事实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7月17目发传真告知乙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时,乙公司可否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按照法律规定,丁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的数额最高应该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协议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
   4.如果乙公司与丁公司对风险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彩电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将已经租赁给他人的办公楼抵押给戊商业银行时,是否应当取得承租人的同意?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6.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辛公司支付货款时,对于辛公司无偿赠送申公司设备的行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行使权利的费用由谁承担?
   7.辛公司可以董事长李某调离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责任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8.如果辛公司陈述的丁公司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属实,可以要求丁公司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选项

答案1.甲公司7月17日发传真告知乙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时,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法律规定,丁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的数额最高应该是5.8万元。《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案中,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彩电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为29万元。其20%是5.8万元。   3.乙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协议属于合同法上的居间合同。   4.如果乙公司与丁公司对风险没有特别约定,彩电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毁损的风险由丁公司承担《公司法》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案例中,乙公司与丁公司7是19日订立合同,双方没有就风险作特别约定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当日起由买受人丁公司承担。   5.丁公司将已经租赁给他人的办公楼抵押给戊商业银行时,不需要取得承租人的同意,但是应当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6.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辛公司支付货款时,对于辛公司无偿赠送申公司设备的行为可以行使撤销权,行使权利的费用由辛公司承担。   7.辛公司以董事长李某调离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责任的做法无法律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8.如果辛公司陈述的丁公司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属实,可以要求丁公司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等力式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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