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
admin
2016-10-10
44
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
选项
A、王某与赵某夫妻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
B、王大某与王小某二人在没有分割其父遗留的遗产之前对财产的共有
C、陈某与田某二人购买一台轿车并约定按照出资额行使对轿车的所有权
D、张某与张小某父子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财产
答案
C
解析
一般而言,下列财产关系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1)基于家庭关系形成的对财产的共有,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形成的财产的共有,有约定的除外;(3)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在共同生活期间男女双方所取得的财产,但有约定的除外;(4)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关系。综上,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m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承诺的是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以下被告人中,不能构成累犯的有()。
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是()。
下列犯罪分子应当被减刑的是()。
甲与1999年与乙结婚,2000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4年甲乙离婚。则该笔债务()。
合同型联营中联营各方如何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下列关于刑法立法解释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重大误解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
随机试题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极化B.去极化C.复极D.超极化E.超射静息时细胞膜两侧存在内负外正的电位差,称为【】
以下几种融资方式中,资金成本可以抵减所得税的有(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企业法人提供的保证,需要提供()。
资料(一)先诚集团是一家极富创新性的国际化科技公司,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作为中国IT业的佼佼者,先诚目前拥有CPU、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数码产品、手机等多条产品线,产品几乎囊括了IT产业链上的所有环节。通过对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研究,
若复数z=1+i,i为虚数单位,其共轭复数记作,则=().[img][/img]
某高档小区住户刘女士在未给宠物狗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带狗乘坐楼内电梯。同坐电梯的关某见狗的样子奇怪便伸手去逗,不料狗突然从刘女士怀中窜出扑向关某,关某眼疾手快躲到一边,但关某身后的张某来不及躲被咬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任何证人的未经证实的证词都不是陪审员进行判决的依据。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高度怀疑任何人没有证据的诉讼请求都是明智的,不过陪审员们不应该为了保持一致而相信其共同经验:根据未经证实的所有认罪供词而宣告被告有罪。下列哪一项支持上述观点?
VOLAREGIFTSHOP343HedgeStreet,HickoryHills,IL60457www.volaregifts.comMarch28FrancescaBalaguer3376BruceAvenue
Mostofustrustourdoctorsevenwhentheyhandusaprescriptionforadrugwecan’tpronounce.Butnatural,holistic(全面的)p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