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自2015年1月起承包一家餐饮企业,期限一年,承包方案一是由郑先生每月取得3万元的固定收入,不参与其他经营成果的分配;方案二是每月取得4000元的收入,年终上交承包费440万元。假定预计可为该企业带来600万元的利润,且在企业所得税前未扣除支付给郑先

admin2016-06-05  41

问题 郑先生自2015年1月起承包一家餐饮企业,期限一年,承包方案一是由郑先生每月取得3万元的固定收入,不参与其他经营成果的分配;方案二是每月取得4000元的收入,年终上交承包费440万元。假定预计可为该企业带来600万元的利润,且在企业所得税前未扣除支付给郑先生各项的收入,假定被承包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其他调整项目,则:
  (1)方案一2015年郑先生的个人税后收益是多少?
  (2)方案二2015年郑先生的个人税后收益是多少?
  (3)郑先生应选择哪种方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略)

选项

答案(1)方案一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0—3500=26500(元) 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6500×25%一1005=5620(元) 或:1500×3%+(4500—1500) ×10%+(9000—4500) ×20%+(26500—9000) ×25%=45+300+900+4375=5620(元) 每年应纳个人所得税=5620×12=67440(元) 个人税后纯收益=30000 ×12—67440=360000—67440=292560(元)。 (2)方案二应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4000×12+(6000000—4000 ×12) ×(1—25%) 一3500×12—4400000=48000+4464000—42000—4400000=70000(元)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70000×30%一9750=11250(元) 或:15000×5%+(30000一15000) ×10%+(60000—30000)×20%+(70000—60000)×30%=11250(元) 净收益=(6000000—4000×12) ×(1—25%)一4400000+4000 × 12一11250=100750(元)。 (3)方案一的税后纯收益大于方案二,郑先生选择第一种方案可获得相对高的收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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