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某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收取买房托管资金等职务便利,采取收取托管资金不入账等方式,非法获取人民币6000多万元,并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至案发时已挥霍殆尽。甲的行为构成:

admin2023-03-22  32

问题 甲系某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收取买房托管资金等职务便利,采取收取托管资金不入账等方式,非法获取人民币6000多万元,并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至案发时已挥霍殆尽。甲的行为构成:

选项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私分国有资产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收入直接截留,使账目上不能反映该款项,是直接侵吞公款的贪污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采取收取托管资金不入账等方式,使得公款在单位账目上难以体现,而且用于个人奢侈消费,至案发时挥霍殆尽,说明其没有归还的行为,甲构成贪污罪。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B项: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本题中甲将公款进行个人奢侈消费,并未进行非法活动,不构成挪用公款罪。B项排除。
C项: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将6000多万元进行个人消费,并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C项排除。
D项: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题中甲将6000多万元进行个人消费,并未影响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正常活动,不构成滥用职权罪。D项排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Yhi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