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居间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居间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22-03-15
22
问题
关于居间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B、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且应当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
C、因居间人的过失损害了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答案
1
解析
本题考查居间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故A正确;《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故B不正确;《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C不正确;《合同法》第426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故D也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L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012年卷三第73题)
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29题)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请回答下列问题:(2010年卷三94一96题,不定项)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2011年卷三71题,多选)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68题,多选)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2013年卷三25题,单选)
张某到王某家聊天,王某去厕所时张某帮其接听了刘某打来的电话。刘某欲向王某订购一批货物,请张某转告,张某应允。随后张某感到有利可图,没有向王某转告订购之事,而是自己低价购进了刘某所需货物,以王某名义交货并收取了刘某货款。关于张某将货物出卖给刘某的行为的性质,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在某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据下列哪些情形可享有优先权?(2010年卷三64题)
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2012年卷三62题)
随机试题
在直流伺服电动机中,信号电压若加在电枢绕组两端,称为电枢控制;若加在励磁绕组两端,则称为磁极控制。()
下列不属于生命体征的是
A.卡波姆B.明胶C.硫酸钙D.羧甲基纤维素钠E.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在片剂辅料中,可作片剂填充剂的是
麻黄汤的功用是()
安全标识根据用途不同,可分为( )等。
下列关于井巷井口防坠、防砸安全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运动性中暑处理措施方法错误的是()。
材料一2015年“五一”劳动节,中央电视台《大国工匠》节目讲述了八位工匠“8双劳动的手”所缔造的“中国制造”的神话。他们数十年如一日地追求着职业技能的完美和极致,靠着传承和钻研,凭着专注和坚守,成为自己所在领域内不可或缺的高技能人才。例如:高级技
1949年至1952年,新中国开展的重大运动包括()。
设有线性方程组设a1=a3=k,a2=a4=-k(k≠0),且已知β1=(-1,1,1)T,β2=(1,1,-1)T是该方程组的两个解,写出此方程组的通解.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