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61题)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61题)
admin
2019-01-10
31
问题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61题)
选项
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立法法》第46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据此,地方各级政府无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A项错误。
该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据此,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得授权给行政法规来设定。故B项错误。
该法第15条第2款规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第27条第2款规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故C项“应邀请”说法错误。
该法第97条第(5)项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该法并未授权地方各级人大撤销本级政府规章的权限,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L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程序,由哪个机构决定?()
下列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解的主体不包括()
某驻华大使馆外交官,参与走私犯罪,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
下列规定体现“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有()
王某,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手段恶劣并数额较大,后来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是公安人员当场发现,而且事实清楚,因而在本案的诉讼程序中()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如果某人民法院因违法审判造成了错案,则根据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哪些机构?
随机试题
管块的标称孔径允许最大负偏差,应不大于()毫米,管孔无形变。
Ⅱ型呼衰时不可能出现
不需要专业人员使用的局部用氟方法是
评价蛋白质营养价值的高低,主要是根据
(2006年)若则a与b的值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基金会计报表的是()。
我国货币供应量分为三个层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关于公司股东法定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家电生产销售的上市公司,2014年10月,聘请A会计师事务所对甲公司2014年年报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年报资料显示,公司资产、负债总额分别为25亿元、10亿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为1亿股,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国内家电行
发出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时,应借记()。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