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6年司考试题)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
(2016年司考试题)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
admin
2022-07-20
29
问题
(2016年司考试题)源圣公司有甲、乙、丙三位股东。2015年10月,源圣公司考察发现某环保项目发展前景可观,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经人推荐,霓美公司出资1亿元现金入股源圣公司,并办理了股权登记。增资后,霓美公司持股60%,甲持股25%,乙持股8%,丙持股7%,霓美公司总经理陈某兼任源圣公司董事长。2015年12月,霓美公司在陈某授意下将当时出资的1亿元现金全部转入霓美旗下的天富公司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后因源圣公司现金不足,最终未能获得该环保项目,前期投入的500万元也无法收回。陈某忙于天富公司的房地产投资事宜,对此事并不关心。
请回答下列问题。
就源圣公司前期投入到环保项目500万元的损失问题,甲、乙、丙认为应当向霓美公司索赔,多次书面请求监事会无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可以起诉霓美公司
B、乙、丙不能起诉霓美公司
C、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甲
D、若甲起诉并胜诉获赔,则赔偿款归源圣公司
答案
A,D
解析
符合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股东可以自己名义起诉,但必须是为了公司的利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I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权利受到侵害,当事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是()。
关于“一物二卖”的表述,错误的是()。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幢四层住宅楼。对于共有物分割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自然人可以从事的民事行为是()。
甲、乙成立有限公司,甲为主要投资人。在公司成立过程中,二人以有限公司的名义拖欠银行欠款30万元。后因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该公司没有设立。则该30万元债务()。
(2017年)某公安派出所以李某放任所饲养的烈性犬恐吓张某为由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钱某在甲、乙、丙三人合伙开设的饭店就餐时被砸伤,遂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好安逸”饭店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25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赔偿钱某19万元。执行过程中,“好安逸”饭店支付了8万元后便再无财产可赔。对此,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措
张兄与张弟因遗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张兄胜诉。张弟不服,却在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路上被撞昏迷,待其经抢救苏醒时已超过上诉期限一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1题)
随机试题
下列分子中属于肿瘤抗原的是
如何改变演示文稿的段落或标题级别?
Thispartistotestyourabilitytodopracticalwriting.Youarerequiredtowriteafaxbasedonthefollowinginformation.Y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中,评审组要对场地面积、环境条件以及()等总体情况进行考察。
下列税种,不应在税金及附加中核算的是()。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
之所以说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因为()。
求下列极限:
(2012下项管)在安全审计系统中,审计Agent(代理)是直接同被审计网络和系统连接的部分,审计Agent主要可以分为网络监听型Agent、______、主动信息获取型Agent等。
TheInternet,e-commerceandglobalizationaremakinganeweconomicerapossible.Bythemiddleofthe21century,capitalist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