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卷一/2012年第31题)

admin2013-09-05  24

问题 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卷一/2012年第31题)

选项 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答案B

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包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题中水电站建设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全面评价,而不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专项评价,所以A选项不正确。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由此可知B选项正确。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由此可知,已经进行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仍应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只不过评价内容可以简化,所以C选项不正确。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9条第3款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审批部门与其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建设单位不能委托该研究所提供技术服务,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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