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07年试卷一第3题)

admin2013-09-03  32

问题 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07年试卷一第3题)

选项 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
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

答案B

解析 选项A主要考查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在实践中,具体体现如下:
    (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或只规定法律规则,有的法律条文规定法律原则。
    (2)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可以由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甚至可以分别在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得以表述。
    (3)一个法律条文可以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或某几个要素,也可以表述几个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4)法律规则并不都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表述的,有时可能会以其他形式,如习惯、惯例或法理的形式表述。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选项A是正确的,由于本题为选非题,故选项A不应当选。
    选项B主要考查法律原则的特点。法律原则规定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对行为或裁判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即使是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也不是具体的),但并不直接告诉行为人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因此,它与法律规则相比,缺少具体性和确定性,它只是为人们行为提供一个方向性的指导,而不能像法律规则那样具有最大限度的可预测性。因此,B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为应选项。
    同样地,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当现实中的制定法存在漏洞时,作为裁判者的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面对无明确法律规则可适用的新奇案件,可以直接以法律原则作为裁判的依据,灵活运用法律原则,从而保证个案正义的实现。法律原则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起到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选项C主要是考查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法律概念本身不是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而是表述规则和原则之内容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法律概念不是完全独立的法的要素,而要依附于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本身不能单独适用。同时,因为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定性分析,不仅确定某人、某情况、某行为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还要确定它们的法律意义,从而为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适用限定范围和提供前提,因此,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故选项C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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