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下列关于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30
35
问题
下列关于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建筑公司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该公司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其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B、某矿厂采矿小组组长乙,明知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而放任不管,且命令工人在没有系保险带的情况下进入深坑采煤,导致两工人失足摔死,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C、丙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庚当场死亡,在乘客戊指使下逃跑。戊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D、领导让司机丁违章超速行驶,造成一行人被撞死亡。领导和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137条规定,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单罚直接责任人员。甲公司偷工减料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但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故A项错误。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 《刑法》第134条第2款设立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乙是采矿小组组长,命令工人不系保险带进入深坑采煤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丙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5条:“交通肇事后,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被害人当场死亡而非戊指使肇事人逃逸所致,戊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故C项错误。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领导和丁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S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时,审判长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完成下列哪一工作?
张某怀有强奸的意图,在某山路上将一名少女截住,使用暴力将女孩压在地上,该女孩见状急中生智,就说:“给你3000元钱你放过我厂该女接着就把钱从随身的袋中拿出,张某接住钱包,起身拿出打火机翻看,女孩趁其不备,跳下一道沟崖,张某急忙藏好钱包,寻找女孩,后来不了了
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公诉案件时,下列哪些选项是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并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情形?
张某、王某合伙实施盗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某、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王某的量刑过轻,仅就王某的量刑问题提出抗诉。在二审程序中,张某享有哪些权利?(2001—卷二—66,多)
刘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刘某被送往当地监狱服刑,刘某的父亲认为判决有错误,拟提出申诉,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下列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ThedoctoradvisedKentoavoidstrenuousexercise.
2岁患儿,消瘦,多汗,气短,因肺炎住院治疗,体检中发现有心脏杂音,经x线、超声心电图等检查诊断为室间隔缺损。该患儿属于下列哪一型先天性心脏病
直剪试验的剪切面是人为固定的。()
某企业连续6年盈亏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年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和其他财政收入相比,不属于税法特征的是()。(2018年新大纲试题,原考试真题考点在新大纲中删除)
姚某最近在A银行申请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2008年7月1日,他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了一笔电话费。对于此笔支付形成的日志文件,A银行应当保存至()。
第斯多惠说:“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这一观点体现了教学的()原则。
GooglealreadyhasawindowintooursoulsthroughourInternetsearchesanditnowhasinsightintoourailingbodiestoo.The
设有栈s和队列Q,初始状态均为空。首先依次将A,B,C,D,E,F入栈,然后从栈中退出三个元素依次入队,再将X,Y,Z入栈后,将栈中所有元素退出并依次人队,最后将队列中所有元素退出,则退队元素的顺序为()。
WhyDoWeNotLiveForever?Thehumanbodyiscomposednotofperishablematerialslikewoodormetal,butoflivingcell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