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河谷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其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admin2014-02-08  33

问题 李某为河谷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其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选项 A、公司股东会通过与瑞阳公司合并的决议,李某在会议上对合并计划投了反对票
B、公司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李某对此口头表示异议
C、公司股东会决议减少公司资本,李某在股东会上对该决议投了反对票
D、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为引进新的生产线,将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转让给飞檐公司,以筹足资金。李某对该决议投了反对票

答案1,8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项属于公司合并事项,D项属于公司转让主要财产事项,两者均属于第75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股东李某在股东会议上均投了反对票,故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两项正确,入选。B项属于第75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但选项中只是说李某对公司继续存续口头表示异议,并没有说李某就此决议投了反对票,故李某不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该项错误,不选。C项不属于第75条规定的事项,故该项错误,不选。此处提醒考生注意,要区别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情形与第143条规定的股份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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