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王大强挂靠集体企业南墙百货公司,以南墙百货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是王大强,实际经营者为王小强。2003年5月,王小强参加贸易洽谈会,忘记带南墙百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北院供销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东西服装公司签订了一份

admin2009-03-14  34

问题 个体工商户王大强挂靠集体企业南墙百货公司,以南墙百货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是王大强,实际经营者为王小强。2003年5月,王小强参加贸易洽谈会,忘记带南墙百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北院供销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东西服装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500套服装的购销合同。后来,王小强以南墙百货公司的名义向东西服装公司汇了一半货款,东西服装公司按期交货,但是后来王小强迟迟没有支付剩下的货款,经催告后,王小强仍旧拒不付款。根据以上情况,东西服装公司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

选项 A、个体工商户王大强
B、南墙百货公司
C、北院供销公司
D、王小强

答案1,2,4,8

解析 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46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题目中,王大强为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是王大强,实际经营者为王小强,在诉讼中,应以业主王大强和实际经营者王小强为共同诉讼人。因此A选项、D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本题中,个体工商户王大强,挂靠南墙百货公司,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被告。因此B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题目中,王小强借用北院供销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东西服装公司签订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北院供销公司应为共同诉讼人。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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